关于转发沛县总工会
《关于举办“税风汉韵杯—咱们工人好声音”
沛县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工会:
现将沛县总工会《关于举办“税风汉韵杯—咱们工人好声音”沛县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沛工发[2016] 5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组织教职工志愿参加。本次活动县教育工会不统一组织,各学校可按照文件要求,直接报名参赛。
附:沛县总工会《关于举办“税风汉韵杯—咱们工人好声音”沛县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
沛县教育工会
2016年3月18日
关于举办“税风汉韵杯—咱们工人好声音”
沛县职工歌手大赛的通知
沛工发[2016] 5 号
各镇、街道办(区、场)工会,县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思想和文化引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激励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三五”规划建功立业,研究决定,举办“税风汉韵杯——咱们工人好声音”沛县职工歌手大赛,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中国梦.劳动美”为载体,大力营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新风,丰富沛县职工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沛县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组织构架
本次活动由县总工会、县地税局主办,县工人文化宫承办,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协办,县总工会宣教部负责协调大赛相关事宜。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下旬—4月中旬
四、参赛办法
1、所有选手只能演唱1首歌曲,演唱形式为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不限,自带音乐伴奏,不建议使用器乐伴奏。参赛选手不可对口型假唱,不可采用伴舞。
2、演唱歌曲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气息,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鼓励演唱反映当代工人阶级精神风貌的新创歌曲。
3、唱法:美声、民族、通俗
4、本赛事采取初赛、决赛办法进行
五、参加人员
1、凡年龄在18岁以上,具有一定演唱水平的在职、离(退)休职工,无固定单位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均可参加。
2、在职、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
3、无固定单位从业人员和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可单独报名。
六、相关要求
1、活动报名时间为3月11日—3月23日;报名地址为:沛县总工会宣教部(103室),邮箱:pxgh6009@163.com;联系人:翟学善;电话:0516-89676009。
2、大赛设优秀歌手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个,美声组、民族组、通俗组前6名分别给予物资及精神鼓励。
附件:沛县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沛县总工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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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沛县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演唱歌曲 |
唱 法 |
工作单位 |
推荐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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