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和学生安全教育努力防范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
苏教传电〔2011〕5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12月12日下午17时45分左右,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发生一起接送学生车辆侧翻掉入路边沟内的交通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另有8名学生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等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在全省进一步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省政府办公厅12月13日凌晨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1〕245号),要求立即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全省教育系统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强化安全教育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认真吸取丰县12月12日重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抽调充足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每一个乡镇、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所使用的各种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解决当前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二、要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立即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
三、要立即通过班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明确要求中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四、要立即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对冬季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重点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河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学校在必要时要果断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遇到连续极端恶劣天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提前放假。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督促他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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